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就江北园区食堂设备设施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满足相关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及要求 详见《江北园区食堂设备报价表》 二、具体日程安排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0日前; 2.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11 月25日; 3.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1月26日; 4.资格审查结果公布时间:2013年11月27 日; 5.接受投标时间:2013年11 月28日至12月5日 ; 6.开标时间:2013年12月6日。 三、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格 1.1具有合法且经年检合格的相关证照; 1.2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设备设施生产或销售; 1.3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1.4冰箱(柜)、燃气灶具类产品生产厂家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1.5外购设备须提供生产厂家经销合同或代理协议; 2.投标报名 报名单位通过邮寄或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质证件,所需资质证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相关证照须经过年审且合格。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4具有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2.5其他相关证照; 2.6企业近三年的主要业绩,须提供在重庆市内自2010年以来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案例合同中设备须与投标人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一致,需提供用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3.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3.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2加盖公章的投标报价表一份; 3.3 服务及付款承诺书; 3.4 交货时间承诺; 3.5投标报价为含税一口价,即为使设备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辅材费、配件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等。 3.6投标单位须按照我公司的投标报价表所列项目依次对应进行填报,须明确列示设备设施的图片以及重要部件的具体材质与品牌,并列明单价和总价。 3.7投标书字迹清楚,要求密封,在信封的正面写上单位名称,在封口处加盖单位骑缝章(鲜章)或法人印章。 四、评标方式 1.资质评审:首先对报名单位递交的资质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报名单位方能参与投标报价。 2.现场评标:主要从价格、质量响应、服务承诺、交货时间以及付款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满分100分,其中价格占65分,质量响应占15分,服务承诺占15分,交货期承诺占2分,付款承诺占3分。具体评定如下: (1)价格(65分):招标方制定标底价,投标价在我公司标底价的70%至110%范围内为有效投标报价(含70%和110%),每高于标底价1万元,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每低于标底价1万元,加0.5分,加分上限为5分; (2)质量响应(15分):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得满分,其他部件负偏离酌情扣分; (3)服务承诺(15分):其中质保期占8分,售后服务承诺占7分。保质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不低于2年,质保期2年得5分,低于2年不得分,每增加1年加1分,加分上限为3分。如遇故障,须30分钟内响应,5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完成采购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更换设备或送修,必须在24小时内解决。售后服务承诺,每超出承诺时间2小时扣1分,服务完成时间承诺超3小时扣1分,扣分直至扣完为止; (4)交货期(2分):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到位,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满足我方要求得满分,每延迟2天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5)付款承诺(3分):合同签订后,预付20%订金,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付30%,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4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分2次支付,产品交付满质保期一半时,无质量问题支付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余下的5% 。保证满足我方要求得满分,否则按每项1分,酌情扣分,直至扣完为止。 3.中标原则 评定得分前三者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单位,第一中标单位有与招标方洽谈签订合同的优先权,若自动放弃或合同未签订成功,则招标方将与第二中标单位洽谈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4. 中标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中标价。 五、开标地点: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联系人:招标办 张婉华 023-72257364 邮箱:flzcwjzwh@sina.com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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